資產處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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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資產招商公告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擬對其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等3戶債權資產進行公開處置,現(xiàn)予以公告。具體信息如下:
一、資產基本情況
基準日:2025年3月31日 單位:人民幣 元 | ||||
債務人名稱 | 地區(qū) | 債權本金余額 | 保證人信息 | 抵/質押物信息 |
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 | 內蒙古 | 43,466,000.00 | 內蒙古額濟納旗慶華馬克那林蘇海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霍慶華 | 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部分焦化設備(114項)、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己內酰胺設備及其構筑物(281項)。 |
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 | 內蒙古 | 234,000,000.00 | 內蒙古慶華集團烏斯太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霍慶華 | 1.抵押物: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己內酰胺設備(136項)、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焦化設備及其構筑物(30項); 2.質押物: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17%股權。 |
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 | 內蒙古 | 273,000,000.00 | 內蒙古額濟納旗慶華馬克那林蘇海特商貿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慶華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慶華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霍慶華 | 1.抵押物:內蒙古慶華集團阿拉善百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部分礦井設備、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煤化有限公司持有的蝶閥等640項機器設備及部分己內酰胺設備、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114項焦化機器設備(二順位抵押,第一順位抵押債權為本表第一筆債權,下同)、內蒙古慶華集團騰格里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持有的281項己內酰胺設備及其構筑物(二順位抵押); 2.質押物: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內蒙古慶華集團烏斯太精細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權。 |
合計 | 550,46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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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債權處置時債權及其項下權利義務一并轉讓。2.本交易項下的債權資產將按其現(xiàn)狀出售,本公司不對資產的狀況做任何聲明或保證。3.本公告僅具有要約邀請的效力,本公司有權自行解除該要約邀請或按照實際情況對擬處置資產進行調整。4.表格僅列示本金余額,利息、罰息、遲延履行金等以協(xié)議和裁判文書等文件計算確認為準。5.本公告當中內容如有錯漏,以債務人、擔保人、其他相關義務人原已簽署的相關合同、生效法律文書等為準。6.資產瑕疵情況:內蒙古慶華集團慶華煤化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114項焦化機器存在因另案被查封的情況。
二、交易條件
投資者信譽好,須按我公司規(guī)定的要求支付轉讓價款并能夠接受債權資產存在的瑕疵及購買債權所帶來的風險,交易資金來源合法。
三、對交易對象的要求
依法注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組織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員不得購買:(一)國家公務員、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 (二)該項資產處置工作相關中介機構所屬人員; (三)債務人、擔保人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親屬; (四)債務企業(yè)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屬公司,擔保企業(yè)及其控股下屬公司,債務企業(yè)的其他關聯(lián)企業(yè); (五)上述主體出資成立的法人機構或特殊目的實體; (六)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認定的其他不宜受讓的主體。
四、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余女士,聯(lián)系電話:0951-3059519。
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分公司
2025年4月10日
辦理有關業(yè)務請聯(lián)系我公司各營業(yè)網(wǎng)點,勿輕信詐騙電話與假冒網(wǎng)站